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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9 浏览次数:1201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保证调查成果的统一性,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8号)的安排,决定开展“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工作。同时,为满足土地日常管理需要,决定在“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工作的基础上,开展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统一时点更新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完成统一时点更新工作重要任务是全面完成“三调”调查阶段工作的一项重要标志。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统一时点更新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完成好这项工作任务。
 (一)统一时点更新是全面完成“三调”调查工作的重要环节。国发〔2017〕48号文件明确,“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各地要以“三调”初步成果为基础,按照标准时点,统一更新“三调”成果,全面完成“三调”调查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到,统一时点更新工作是“三调”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三调”工作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统一时点的国土基础数据是“三调”的核心成果。
  (二)统一时点更新数据是形成现势数据的前提和基础。“三调”已开展两年,各地取得的“三调”初步成果时间不统一,需要通过开展统一时点更新工作,将各地调查成果统一到同一时点,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汇总统计,向国务院上报全国统一时点的“三调”成果。统一时点更新关系到“三调”能否按时完成,能否按时向国务院上报真实、准确、现势性强的国土基础数据。
  (三)统一时点更新是获取年度土地变更数据的重要手段。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数据,支撑自然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平稳运行,反映2019年自然资源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2019年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是统一时点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结合统一时点更新工作,查清并获取全国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数据。
  二、进一步明确统一时点更新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的工作任务
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暨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见附件),统一时点更新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现有资料,以最新的正射影像图为基础,提取地类变化信息,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三调”初始时点和统一时点间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变化情况,更新“三调”数据库。全国三调办已组织采集覆盖全国的最新卫星遥感影像数据(2019年11月-2020年1月为主),加工制作分县正射影像图,内业提取“三调”初始影像时点以来的疑似建设变化遥感监测图斑,制作分县的“三调”统一时点更新遥感监测成果,同时套合了建设用地管理信息,下发各地开展调查。在此基础上,各地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尽快开展“三调”成果更新调查。各县级调查单元要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通过比对“三调”统一时点与“三调”初始调查底图采用的正射影像图,内业提取“三调”初始时点以来各类土地的变化情况,形成“三调”统一时点更新调查底图;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实地调查“三调”初始时点和统一时点间每一块变化土地的地类、范围、权属和面积等实际情况;对按“三调”《实施方案》和《技术规程》等明确需要举证的图斑逐一实地拍照举证;在县级“三调”初始数据库基础上,形成“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数据增量包。
  (二)如实提取2019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各地要认真结合“三调”成果更新工作,严格按照“三调”和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技术要求,提取2019年度内每一块土地的利用变化信息,重点查清2019年度内耕地、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变为未利用地的情况,逐级汇总统计形成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
  三、统筹安排做好统一时点更新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工作时间紧、标准高、困难多。各地要尽早部署,及时组织队伍,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任务,统筹安排,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统一时点更新各项工作。
  (一)准备工作。2020年1月底前,各地要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暨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落实调查队伍和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收集有关资料,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调查工作。2020年4月15日前,县级调查单元完成县级“三调”统一时点更新调查工作;2020年4月底前,省级三调办组织完成省级检查和整改工作,并以省为单位,向全国三调办报送省级检查合格的县级“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数据。
  (三)国家级核查与地方整改。2020年6月底前,全国三调办将组织专业队伍,以县级调查单元为单位,依次开展国家级内业核查、“互联网+”在线和实地外业核查,要求各地整改存在的问题,最终汇总形成全国统一时点的“三调”成果数据。
(四)数据汇总。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三调”数据更新入库汇总工作。
(五)提取年度变更情况。7月底前,各地在国家核查通过的更新数据基础上,提取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
  四、积极落实保障措施
  (一)切实落实责任,确保成果真实准确。压紧压实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首要责任、技术单位的直接责任,坚决落实自然资源部领导提出的在保证数据真实、情况准确、结果可靠上要做到“毫不动摇、寸步不让、虚报严惩”,在地类变化情况分析上要做到“讲清原因”,始终突出“宁要数据真实性,不要虚假的前后一致性”,坚决严惩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三调”工作跨度时间长,调查任务重,工作困难多,各地要继续加强领导,继续保持组织力度不减、人员设备不减、工作信心不减、方式方法不减,统筹质量、进度、安全三方面工作,坚决打好“三调”调查阶段最后一场攻坚战。
  (三)落实队伍经费,保证工作顺利完成。各地要投入调查经验丰富、技术力量强的队伍开展统一时点更新调查工作。要加强对调查队伍业务和法律培训,提高调查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调查人员责任感。同时,要采取积极措施,落实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调,确保工作经费足额及时到位,保证统一时点更新工作顺利完成。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