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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配合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验收复查抽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4-04-08 作者:崔桂籽 信息来源:土地规划室 浏览次数:351 打印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安徽省工业低效用地再开发与核算计划指标挂钩实施细则》(皖自然资用函〔2023〕4号),通过市级审核清单对2022-2023年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逐项目内业审核,并组织实地抽查。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按照文件要求报送验收材料。为保障上报数据的真实有效性,2024年4月1日至2日,省节地办先后对对全椒县、市经开区、琅琊区和凤阳县等四个区域范围内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开展复核抽查,检查组现场核验低效用地验收资料的准确性,我院土地规划室负责人配合进行技术解答,并对处置地块规划建设情况进行拍照记录。全市共抽取9个低效用地验收地块,均符合处置要求,圆满完成了省节地办复查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