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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积极开展大数据企业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2023-07-24 作者:吴静 信息来源:综合部 浏览次数:534 打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安徽建设工作部署,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型企业,持续推动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打造具有全国竞争力的大数据局产业集群,塑造我省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工作。

根据《安徽省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经前期综合研判、评估,我院作为从事大数据业务的服务类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大数据企业申报成功一方面能享受政府给予的相关培育扶持措施,纳入大数据企业库,享受税收和相关奖补政策;另一方面能在政策解读、产学研合作、人才培训、申报国家和省各类大数据试点示范项目等方面享受相关指导和支持。为推动我院业务发展开启新阶段,迈向新台阶,目前,我院正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准备申报材料,做好线上申报工作。